种子信息点工作评优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一、评优范围
(一)种子市场信息点和制种基地信息点单位;
(二)负责种子市场信息点和制种基地信息点的信息员。
二、评优办法
实行量化计分和综合评价相结合、各省级种子管理站(局)考评与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度从工作态度、工作效果、工作量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考评,并在试行过程中不断完善考评办法。
三、评优结果确定
考评结果按实际得分,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次。按照考评结果选出每年的种子信息点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种子信息工作者,并颁发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和中国种子协会的证书。信息点工作单位的工作经费将根据评优结果的不同等次,核发不同额度。优秀种子信息工作者将获得奖金鼓励。
四、评优标准
(一)种子信息点工作先进单位。评优范围限优秀种子信息工作者所在单位,并由各省级种子管理站(局)结合日常工作中各单位的领导重视程度和工作积极性等因素,按一定比例做出最终评优结果;
(二)优秀种子信息工作者。
1、基础条件:信息员能够按要求,完成本年度信息点的日常工作。在一个年度内,种子市场信息点缺报2次,种子生产信息点缺报1次或上报数据严重失实,取消评优资格。
2、评优方法:
每个信息点的信息员一个工作年度的基础分为100分,各省级种子管理站(局)根据日常工作中的具体情况,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加分和扣分,年度终结算最终得分,85分为优秀,60分为合格。
3、评分标准:
(1)加分项目
①信息全面,信息量明显超出工作要求,每年度加10分
(工作要求:种子市场信息点要求每个作物填报15个品种,生产基地信息点要求上报9个制种村);
②针对信息特点和异常情况,提供总结性短文,1次加3分;
③针对报表内容、软件设计及工作安排提出合理化建议,1次加3分;
(2)扣分项目
①种子市场信息点缺报1次(按应上报作物种类计)扣10分,种子生产基地点缺报1次扣20分;
②种子市场信息点补报(补报是指信息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内上报而过期补报的)1次扣5分,种子生产基地点补报1次扣10分。各省级种子管理站(局)管理员可针对各信息点没有按时上报后补报的具体情况,减少扣分值直至不扣分(极特殊情况或不可抗事件影响);
③由于填报不规范、信息不全、信息不准确等原因被要求重报的,1次扣2分,被要求重报而没有重报的,1次扣5分;
④没有被要求重报,但因个别填报项目填报不规范或内容不准确,而由各省级种子管理站(局)管理员代为修改后上报的,1次扣1分;
⑤种子市场信息点信息内容严重失实的,1次扣10分;种子生产基地信息点信息内容严重失实的,1次扣20分。